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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報導 - 楊緒東專欄 | |
作者 台灣大地文教基金會董事長 楊緒東 | |
2008/05/29, Thursday | |
彭琳淞寫的「馬英九這個人」一書,整理出阿九的性格,未來這種幕僚人物,會把台灣撞出一個大洞,好讓中國主人能很快一統台灣。 馬英九適合做一位幕僚,因為他慣於服從權威、聽命上司指示,一旦獨當一面,他常亂了方寸、失去方向,喪失意志決心! 馬英九適合當一位裁判,因為他面對他人時總是嚴格執法,一旦投入賽事,他的能耐卻常常通不過比賽規則的考驗! 馬英九適合當一位演說家,因為他的外貌與聲音容易讓人迷惑,以為他說到就做到,一旦具體實踐,他說得越多,沒做到的也越多;甚至,謊言被拆穿,還能贏得一些同情! 也許,馬英九還適合扮演其他角色,但他絕對不適合擔任一位領導人。 1981年7月馬英九學成返國,總統府第一局副局長的高官waiting for him等他好幾個月了,真權貴是也。 【馬英九小檔案】 國民黨的愛國行為,亦是一種輔導的學生運動。 1972 年9月29日「中華民國」與日本斷交。9月間,台大等幾所大學學生群情悲憤,也發起幾次學生抗議行動。當時已自台大畢業等待入伍的馬英九,也參加了9月 17日機場蛋洗日本特使事件,及日本大使館前的靜坐行動。隔天,《英文中國日報》刊登的抗議活動相片,清楚看到馬英九高舉抗議海報的畫面,直至今日,馬英 九也還對此引以為傲。 ……9月17日派椎名特使來華訪問(按:指日本派特使來台),以期對我們有所解釋。當時我政府可能是不便拒絕,同時也 想讓椎名來看看我們的民心士氣。可是由於學生最為敏感,台大學生豈能沒有表示,當然要率先發動有所作為,於是給我們訓導人員與軍訓教官帶來莫大的難 題;……9月14日起,……訓導長和我(按:當時台大總教官王承萃)在兩天之內幾次折衝,原想讓他們改在校內活動,以免影響機場秩序,社會治安也使人擔 心。最後教育部卻同意這個行動,於是我們幫忙學生策訂行動計劃,發佈新聞,規定一些細節事項。……原定12時出發到機場,臨時傳聞椎名會提前到達,於是兩 部校車滿載著穿著制服的學生於10時45分開出校門,11時30分到達機場(按:指當年國際機場台北松山機場)。……此時各校及民眾團體也先後趕到,合共 不下1,500餘人,……。訓導長和我只好在一旁默默的觀察,行動不越軌就是最大的希望。……事後我們吹哨音集合,全體學生上車,檢查人數一個不少,才放 心下來。當時還有一個團體來邀我們到大街上去遊行,為我們所拒。回到學校,已是14時40分,大家都空著肚子,沒有一個人喊餓。其實在機場時,教育部曾指 示學校派人送來大批的點心,卻為學生們所拒絕,……9月29日……中(按:指中華民國)日正式斷交,……訓導人員與教官遵照上級指示盡可能不要學生在校外 活動,但學生群情激昂,……教育部蔣彥士部長輾轉指示「希望有秩序有限度的情形下實施」,……60人分10組,內八組每組五人,中華路與火車站兩組,每組 10人,……學生每組派出教官一人,……同學們精疲力盡,我們適時開來兩部校車,……(教育部軍訓處,《學生軍訓50年》頁396至400,1978年, 幼獅文化。) 這是當年台大總教官王承萃,對1972年9月間那波學生抗議日本行動過程的事後回述。 上述學生抗議行動,就是「愛國青年」馬英九當年所參與的「學生運動」;而包括「國民黨知青黨部」在內的校園控制機制,就是這樣在「輔導」著學生運動。 一路順從國民黨的指示辦事,內心很感激的為黨奉獻,其相等的報酬則相當豐厚。 其實,馬英九在美國留學時,還有另一場重要的「遊行經驗」! 也是美國時間,1978年1月28日,天氣非常冷,天空也飄著雪,波士頓台灣代表處前出現400-500名群眾聚集,他們在抗議國民黨政府專制、獨裁及選舉不公。因為,前一年11月19日,台灣選舉時發生了「中壢事件」。 這天,馬英九也出現了,但他不是來參加抗議的。 這 場抗議國民黨政權的遊行,主要參與者是台灣留美學生與台僑。在台灣白色恐怖氣氛籠罩時代,為避免曝光而給自己及在台灣的家人帶來困擾,當時的參與者幾乎都 戴上面具,現任副總統呂秀蓮也在抗議學生隊伍中。那場遊行領導者是陳重信(現任行政院環保署長),擔任糾察維護的是張啟典(曾任哈佛大學醫學院教授),他 們都在哈佛就讀,當天則沒有戴上面具。 「愛國學生」馬英九出現了,他沒有跟著大家喊口號,而是偷偷地拿起相機對著參加者拍照。馬英九的角色,在波士頓的台灣留美學生們十分清楚,陳重信與張啟典上前勸阻:「馬英九,你不要再照了,這樣對大家都不好。」這時,馬英九才走開! 但遊行結束,當大家拿下面具準備離開時,馬英九竟又回到現場對著參與遊行的人拍照,學生不滿上前驅離,也拍下馬英九的身影(見《新台灣新聞週刊》第393期,2002年9月20日)。 愛黨國的青年阿九,成為判官,輕輕一揮…… 只是在這場戰爭中,當年許多台灣學子因批判國民黨政權,而被列入黑名單長期無法返鄉。在馬英九「學成返國」進入政府工作時,他們卻被迫長年與家人離異,許多人在台灣民主化後,幸得返台,但父母已年邁,也有許多人卻是未能及時見上最後一面,善盡孝道。 當了官,成為蔣總統身邊的寵兒,小心謹慎的態度得到阿國的信賴。 做為蔣經國身邊的幕僚,馬英九也參與相關準備工作。馬英九最愛提到他與蔣經國間有關「戒嚴法」的對話。 有一回,蔣經國問馬英九「戒嚴法」(martial law)的意義,他便找出《大英百科》等多項參考資料向蔣經國回報,告訴他「戒嚴」的英文意義就是「軍事管制」、「沒有法律」,國際對此普遍抱持惡感,蔣經國驚訝地回說:「我們沒有這樣啊!」、「台灣被誤解了」。 馬英九認為,自覺被「誤解」的蔣經國,就因倆人間這場有關「戒嚴」的詞彙探討,而決定解嚴,洗刷污名! 提及解嚴,馬英九也一定會告訴大家下面這個故事: 馬英九的這些故事,其實也再次說明,開不開放?開放的幅度?所有的改革基調,完全決定於蔣經國一個人。 阿九的主張一向保守,以大中國一統的殖民觀點,有其想法。 換言之,馬英九雖主張應該進一步開放,但並不認為台灣戒嚴禁止組黨、辦報等,有礙民主憲政的發展;甚至認為,民主憲政的發展應有社經條件做基礎,因而肯定國民黨政府弘揚憲政的步調。顯然,馬英九的態度,表面開明,實為保守。 偉大領袖阿國先生比其老爸有良心,不過對於台灣的眷戀,還是自以為是的中華民國之虛幻國名,但是「反共」、「反獨」則不可變,現在倒是阿九一反阿國主張而把反共成親共。 蔣經國也許想洗刷「戒嚴黑鍋」的污名,才決定解嚴。但因應解嚴所制定的「動員戡亂時期」《國家安全法》、《人民團體法》與《集會遊行法》,卻成了國民黨開放組黨後所劃上的「紅線」。 而且,解嚴並不是全面開放,因為解嚴後「動員戡亂」體制依舊存在,諸如《懲治叛亂條例》等特別法制,還是可以用來箝制人民行為。 1986 年10月7日蔣經國向葛蘭姆透露即將解嚴時,他已清楚表示,解除戒嚴並不表示台灣海峽的局勢已經緩和,同時指出未來組黨結社的三條件:「承認中華民國憲 法」、「堅決的反共」與「不能從事分離主義活動」(見《戰後台灣民主運動史料彙編(一):從戒嚴到解嚴》頁440之註三及註四,2000年,國史館)。 在「戒嚴黑鍋論」裡,馬英九的眼中,看不到在戒嚴下台灣人權與自由所遭受的迫害,當然也就無視那些前仆後繼、為民主自由打拼者的奉獻與苦難! 在「戒嚴穩定論」裡,馬英九選擇站在當權者角度辯解,將國民黨拒絕民主憲政的獨斷,解釋為配合社經發展條件成熟所做的明智決定。 在「解嚴勇氣論」裡,執政黨「承認反對黨地位」、甘冒「政權可能被取代的後果」,馬英九眼中只有蔣經國的勇氣,只有執政者的恩賜與施捨!主權在民,始終為這位法學博士所忽略! 或許,我們就能理解,馬英九在聽到蔣經國宣布即將解嚴時,會有股莫名電流通過全身,十分激動,卻對當時黨外人士不畏生命安全的解嚴呼聲,毫無反應。 李登輝總統,有台灣人的良心,善用民間的力量以反制國民黨內的專制,修憲則是神來一筆,但是自行組黨之後,就喪失全民精神領袖的意義,真是可惜。 三月學運,是李登輝的壓力,同時也是助力。國民黨內非主流派另推候選人因此知難而退,國大濫權也受節制,李登輝在資深國代支持下當選總統,化險為夷。六月底至七月初,李登輝實現對學生的承諾,邀集朝野與學界人士,於台北圓山飯店召開國是會議。 國是會議的召開,是李登輝試圖吸納反對力量進入體制的一種手段,也是將反對力量轉化為民主改革助力的機會。 阿九一路走來始終以國民黨黨國一體為本,真是忠黨愛國之人。 1988 年全力為國民黨充實國會方案辯護的馬英九,對於有人建議以「修憲」達到全面改選目標,曾搬出「修憲要慎重」、「修憲易導致政局不安」的理由來反對。兩年 後,當時用以反對全面改選的理由,又被馬英九拿來反制憲,這個時候,不利政局安定的不再是「修憲」,而是「制憲」。 馬英九說,制憲就是毀憲,那長達38年的戒嚴時期,《中華民國憲法》被凍結,民主憲政被架空,難道就不是毀憲?馬英九卻是一句「戒嚴讓國民黨背黑鍋」,就想輕輕帶過。 馬 英九說,制憲將造成國際人格的斷裂。但是,世界上許多國家(好比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曾制憲多次,其國際人格也從未出現問題;相反地,《中華民國憲法》在馬 英九口中一日未曾中斷,但1971年聯合國2758號決議,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取代「中華民國」,《中華民國憲法》未變,而「中華民國」的國際人格卻明 顯出現了斷裂。 在修憲與制憲爭論上,修憲者主張憲法如大樹,視需要修剪枝葉即可;制憲者認為與其身著「大衣」(指依大中國需要而制定的《中華民國憲法》)修修改改,不如訂做一件完全合身(指合於台灣之需)的衣服。 然而,套句俗話說,修憲與制憲「有這麼嚴重嗎?」 說它不嚴重,是因為修憲或制憲,只是選擇憲改「程序」的不同而已,一般社會大眾,也未必能理解這些深奧的法律用語。但說它嚴重,關鍵在我們是否要一部符合台灣現實之需的憲法,而「制憲」正是這樣的一種選擇。 當時,也有人主張制訂《中華民國基本法》,這也被視為制憲的一種,也就是主張凍結馬英九心目中最好的《中華民國憲法》,另依台灣現實之需制訂《基本法》,這與馬英九主張的「不修《中華民國憲法》本文、另增修條文」的作法,大同小異,但也不為國民黨及馬英九所認同。 其 實,馬英九的「制憲動亂說」、「制憲不易形成共識」等,根本危言聳聽。馬英九在意的,真正反映在他的「國際人格中斷說」的謬誤上,他擔心的是「中華民國」 四字不見了,他擔心的是「五權憲法」法統不見了,他更擔心的是以台灣民意所制定一部符合台灣現實的憲法,意味著「放棄大陸主權」,將使中國失去與台灣的 「連結」。 原來,「大中國法統」才是「修憲/制憲」爭議中馬英九的終極關懷! 台灣之子李應元落魄的太難看了,台灣之子的下場就是不一樣。 1981年7月,馬英九「學成返國」,總統府第一局副局長的「高官」位置已等他好幾個月了! 也許,包括馬英九在內的當年參與《波士頓通訊》撰文與編務的「愛國學生」,以及其他類似的國民黨忠貞學生,的確有人放棄了優渥的機會,回台表現其愛國心。 但那些沒有回台灣的學子,難道就是為了高薪、汽車與洋房而滯留海外? 當然不是。許多人是因批判國民黨、主張台獨,而在「黑名單」政策下沒法回台,無法用他的方式來「愛國」-愛台灣;而包括馬英九在內的所謂忠貞國民黨學生,他們海外留學期間,都是這黑名單蒐集網路的重要參與者。 李應元,當年馬英九在哈佛大學攻讀博士時,他在該校攻讀碩士。1981年,他取得哈佛醫管碩士,1988年取得北卡羅來納大學醫療經濟學博士,並任教於南達科達大學。1989年,獲得台大聘書,卻因名列黑名單而無法返台任教。 宋楚瑜比阿九有良心。 林山田與宋楚瑜協商達成一項共識:「使用非暴力方式實現和平政治主張之行為,不構成刑法之內亂罪」。雙方寫下共識,各自帶回徵詢內部意見,分手時已是清晨五點了,宋楚瑜表示上午九點回覆。聯盟則推派陳師孟全權處理,一旦國民黨高層同意,聯盟將停止一切抗爭活動。 雙方分手不久,當天清晨即因郝柏村與施啟揚的反對,原先「共識」因此作廢。 對於馬英九那天的「作為」,陳師孟事後指出: ……在當天的馬拉式協商中,宋楚瑜的表現超乎「我們」想像的開明,很誠懇的聽取學者的意見,馬英九卻一再阻 撓宋楚瑜接受「我們」的看法,協商談到一半馬英九還把宋楚瑜拉到一邊溝通,可以說馬英九是該次協商過程最大的阻礙……。(《中國時報》1998年11月6 日第18版(台北都會)) 十分清楚,在這兩次會談中,不論原因為何,馬英九的確是阻礙將「內亂罪」構成要件明確化為「暴力、脅迫」的人! 刑法100條-誰都沒主張台獨的自由,還真的要命。 在象徵台灣言論自由最後緊箍咒的《刑法》100條的修廢戰役中,馬英九又站在言論自由的對立面。 馬英九是因「法匠」習性,而在協商中出現干擾?還是,根深蒂固是中國人的他,內心對台獨言論強烈反對? …… 「民進黨」要求改革國會結構、主張省市長民選,甚至要求總統民選,雖與執政黨的立場觀點不同,但這些問題尚非憲法基本秩序問題,或有討論的餘地,而主張台 獨即主張分裂國土,當然牴觸憲法基本秩序,任何政黨均無提出這種主張的自由……。(《聯合報》1987年11月14日第二版) 這是馬英九在台灣解嚴(1987年7月15日)後的一次談話。在此,馬英九說得十分清楚:「誰都沒有主張台獨的自由」! 阿九的恐慌症發作暴露其以中國為祖國的奴才行為,不相信台灣人民,害怕台灣人的全民自決。 時序拉回1979年,我們找到馬英九相關的態度: 阿九擔心台灣人民的自由意志,成為無法控制的全民民主力量。 國民黨與馬英九這種拒絕「公民複決」的態度,與當時在國是會議上拒絕「制憲」與「公民直選總統」的思維脈絡一樣,就是擔心全台灣人民以選票所做出的「意志表現」,不論是選出「台灣的總統」,或是產生一部符合現況的「台灣的憲法」,國民黨都反對。 2003年某行政會議上,公投變文革,阿九如是說。 9月17日行政院院會上,馬英九繼續藉機大談其公投論點,由於出現下面這段「文革說」,意外引發爭議: 院會上,多位同為法學專家的政務委員許志雄、葉俊榮、陸委會主委蔡英文與高雄市長謝長廷,都發言駁斥馬英九的論點。蔡英文還直言:「馬市長把憲政秩序有關的法律爭議與中國大陸的文革來做類比,不恰當,也令人失望。」(《中國時報》2003年9月18日A2版) 其實,「文革說」源自中國近年出現的一句「順口溜」:「不到北京不知道自己官小,不到上海不知道自己錢少,不到海南不知道自己身體不好。」一位台商後來加上:「不回台灣不知道文革還在搞」。台商的感受,反映了2000年台灣政黨輪替後的政治惡鬥與媒體亂象。 當然,馬英九事後極力否認文革說,院會上他確實也沒使用「公投等同文革」字眼,但就其發言脈絡,的確讓人有此印象與疑慮,這也是當天蔡英文立即直言反擊的原因之一。 中華民國憲法是大怪獸,把公投加入中華民國的憲法中會被吃掉,現在的中華民國公投,就是鳥籠公投。 當年(1990年),以「於法無據」為由,反對憲改交付公民複決的馬英九,在2005年「公投入憲」後,再也找不到理由拒絕展現全民意志的公民投票(包括憲政工程)。然而,當他面對泛藍民眾時,台灣社會終於看到他的內心世界。 馬英九「得意地」說,公投入憲是阻止台獨的好辦法,今後變更中華民國現狀將更困難,修憲程序將更不容易,制憲正名的機會也更加渺茫(《聯合晚報》2005年5月13日第四版)。 原來,以《公投法》扼殺公投,才是真正的馬英九! 阿九成為中國的代言人展現民族大義,而貶低台灣人身份,不肯與台灣人化為ㄧ體。 一位哈佛法學博士,說他一點民主素養都沒有,沒人相信,但知道什麼是民主,跟實踐民主理念,是兩碼子的事。 …… 我們得到的印象是:「反修防修(按:指修正共產主義)」第一,「解放台灣」第二,至於收回港澳,只能排第三以後了。而,近十年來中共有香港擴大投資,似乎 也證實了以上印象,收回港、澳的「時機」當然也就更難「成熟」了!……中共在民族主義與社會主義兩個層面上表現了偽君子、兩面派的作風。……中共口口聲聲 宣稱「港、澳是中國領土」,可是一再用「時機未成熟」為藉口,拖延領土的收復。尤其是在客觀條件完全成熟的狀況下,拒絕收回澳門,更充分暴露中共為求經濟 利益,不惜容忍殖民統治的偽民族主義的本質。……中共從香港賺取鉅額外匯,本身也許未可厚非,但只顧因此而取得的鉅大利益而無視於民族尊嚴,已經是不可饒 恕,……(王紹凌(馬英九的筆名),<偽君子的真面目>,1977年3月《波士頓通訊》第63期。見《留學生的十字架》頁26至36,1982年,時 報。) 1977年,港、澳分別還是英國與葡萄牙屬地,當時中國尚未與這兩國談判收回的相關事宜。當年的馬英九基於他大中國民族情感,寫了這篇痛批中共遲遲不收回港澳的文章,今日讀來,依舊毛骨悚然。 當年的中國,在馬英九眼中是「在蘇聯強兵壓境,大陸天災人禍的窘狀下」,他竟然能基於所謂的「民族大義」,要將至少生活較繁榮、較自由的港澳,與中國「送做堆」,並對中國大聲疾呼,應立即收回才是。 硬是不承認阿石殺台灣人,歇斯底里似的保護國民黨,台灣人在阿九的眼中,乃何者? 台灣社會對兩蔣時代的歷史論斷,由於「小蔣」晚年體認到「時代在變、環境在變、潮流也在變」而進行民主開放,社會對其多所包容與肯定;相對地,「老蔣」在一般民眾的印象就沒他兒子來得好! 2006 年2月19日,由「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所進行《二二八事件責任歸屬研究報告》正式公布,這是繼1992年《二二八事件研究報告》後,政府第二份正式研 究報告。該報告分別探討「事件的發生及其對台灣的傷害」、「南京決策階層的責任」、「台灣軍政層面的責任」,以及「事件相關人員的責任」;結論認為,當時 最高權力蔣介石應負最大責任,陳儀、柯遠芬與彭孟緝等軍政人員應負次要責任。 陳水扁總統出席致詞時,直稱蔣介石是二二八事件的元凶,此言令國親泛藍不滿,尤其是已認祖歸宗的蔣經國之子蔣孝嚴。向來低調處理蔣介石歷史定位的馬英九,以國民黨黨主席身分透過黨部文傳會轉述回應: 二二八「元凶」出爐,逼得馬英九難以「遁形」,上述四平八穩的辯稱,目的就在否認蔣介石是元凶。這也是為何2006年2月28日,即使馬英九以國民黨主席身分正式向二二八家屬「道歉」,卻還是難獲受害者暨家屬接受的原因之一。 蔣 介石是獨裁者?這倒不是民進黨或共黨產說說而已。美國學者魯美爾(R. J. Rummel)在《政權名下的死亡》(Death by Government)一書中,即列出20世紀10大血腥獨裁者(bloodiest dictators),蔣介石因屠殺人數高達1,021萬4千人排列第四,前三名分別是史達林(4,287萬人)、毛澤東(3,872萬人)與希特勒 (2094萬人),五至十名分別是列寧、東條英機(日本)、波希(柬埔寨)、雅亞汗(巴基斯坦)、狄托(南斯拉夫)與阿敏(烏干達);而蔣介石部分,是指 他在中國大陸時的「惡行」,來台後行徑並未包括在內。 2006年「蔣介石是二二八元凶」定調後,民進黨政府也在「轉型正義」問題上開始「去 蔣化」;例如,將總統府「介壽館」正名為「總統府」,將「中正國際機場」正名為「台灣桃園國際機場」,也開始在國軍營區拆除蔣介石銅像200多座,當時國 防部長李傑還因此被國民黨開除黨籍。 為了當台灣的總統,護佑國民黨權貴們在台灣的政治地位,而繼續瞎掰騙選票,非台灣之福也。 任何轉型正義的推動,像追討國民黨不義黨產,泛藍也都是以「清算鬥爭」、「撕裂族群」來阻撓。這回,他們仗著台北市執政優勢,進行程序上杯葛抵制,卻始終不敢面對問題本質,也就是:「究竟要選擇『獨裁中正』,還是『民主台灣』」? 以《國統綱領》為例,馬英九常說,綱領中有關中國統一的時機與方式「首應尊重台灣地區人民的權益並維護其安全與福祉」,就是他當初親自草擬的;而且原稿文字還是「尊重台灣地區人民的『意願』」,但委員會為避免給人有「自決」的印象,討論後才改為「權益與福祉」。 馬 英九好像要告訴大家,他愛台灣,因為他「堅持」兩岸統一的時機與方式應「尊重」台灣人民的意願;令人不解的是,對於預設兩岸統一目標,馬英九一點也不覺得 是對台灣人民意願的「不尊重」。於是,這兩個緊箍咒,便又成為包括馬英九在內的國親泛藍人士,用以主張未來統一及抑制台灣主體意識的「擋箭牌」。 從 青年時代海外留學投身「反台獨運動」起,「統一」就是馬英九的價值傾向。後來隨台灣民主化,至少在1998年參選台北市長時,馬英九已不敢公然反對昔日他 所嘲諷的「自決」主張(台灣前途由人民決定);「三民主義統一中國」不再談,「反台獨」則不變,口中強調的已是「維持現狀」(維持中華民國現狀)。 2006年的326草擬投降中國的海峽兩岸和平促進法,與反分裂法一氣呵成。 2006年326反併吞大遊行當天,民眾兵分十路,聲勢浩大,遊行台北市後再聚集於總統府前凱達格蘭大道上,向國際發聲,向中國表達不滿。原本計畫號召50萬民眾的民進黨,宣稱當日遊行民眾人數達百萬。 馬 英九沒參加遊行,他也沒「閒著」,而是坐鎮在台北市警局緊急應變中心,因為他擔心「發生滋擾衝突」。傍晚遊行結束,馬英九急著告訴大家他「鬆了一口氣」, 還十分嚴肅地宣佈,326遊行人數達27萬5千人,是台北市一年人數第二高的集會遊行,僅次於前一年「313換總統、救台灣」遊行的45萬人。 就在326大遊行隔兩天,國民黨派出副主席江丙坤前往大陸訪間,並安排後續連戰訪中事宜。於是,就在中國制定《反分裂國家法》恫赫台灣同時,台灣分裂了,國民黨、親民黨與新黨,相繼訪中,中國共產黨在台灣找到合作的政黨,統戰手法更形順暢。 2005 年下半年,親民黨在立法院提案主張制定《海峽兩岸和平促進法》,該草案明白接受「一個中國」原則,簡直是中國《反分裂國家法》的配套版本。當時已出任國民 黨主席的馬英九,卻與親民黨「暗通款曲」坐視國民黨團在立法院與親民黨聯手合作,企圖推動這項被視為「台灣投降」的法案。 這就是馬英九,面對中國《反分裂國家法》的威嚇,他矯情做作,始終不與「台灣主體意識」站在同一邊。 2006年2月12日有所不忌,與親共華人同樂。 2006年2月12日,馬英九在倫敦出席一場英國僑界餐會並演講,參加餐會的都是泛藍支持者,當天會場主席林葳致詞時,特別感謝僑界人士單聲捐款1,000英磅「熱情款待馬英九」。 單 聲是誰?他就是「全英華人中國統一促進會會長」,也就是2004年5月中共總理溫家寶訪英時,當面建議制訂《對台統一法》的那位「僑領」。宣稱反對《反分 裂國家法》的馬英九,竟然來到英國,接受《反分裂國家法》「元凶之一」的款待,十足諷刺。事後,馬英九宣稱並不認識單聲,事前也不知情。 2008年5月20日阿九終於當上中華民國的總統,執政不談主權,以避開國家地位,不統不獨不武,維持現狀,以避免刺激中國,以柔弱無力的自主性,夢想不戰而屈中國之軍,如是性格,可以玩掉中華民國,我們則要護我子孫堅持台灣國。 (撰於200805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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