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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1-10

「反貪腐公投」有鬼

4號 粉紅色 「反貪腐」公投票,要蓋不同意 ( X ) !!!!

/ 郭正典

中國國民黨火力全開要大家拒領公投票,不少反對公投棄權的人除了堅決表示要去領公投票外,也反射性地說所有公投案都要投贊成票,以反制國民黨。如果為了反制國民黨的反公投而對所有公投案都投贊成票,那可危險了!因為國民黨的反貪腐公投案是個陷阱,不能贊成,否則禍患無窮。

反貪腐本來是應該的,因為政治一定要清明,但國民黨所提的反貪腐公投卻包藏禍心,意圖用反貪腐之名,及國民黨的席次很可能在下屆立法院中持續過半的事實,謀取該政黨的私利。請細看國民黨提出的「反貪腐公投」主文:

「您是否同意制定法律追究領導人及其部屬,因故意或重大過失之措施,造成國家嚴重損害之責任,並由立法院設立調查委員會,政府各部門應全力配合,不得抗拒,以維全民利益,並懲處違法失職人員,追償不當所得?」

從該條文可看出,「反貪腐公投」的過關,會讓立法院擁有超級調查及懲處權,以調查及懲處包括總統在內的所有行政人員。這麼大的權力,若交給有擋軍購、擋總預算、凍結總預算、組成違憲NCC、意圖組成違憲中選會等前科的國民黨立委,則所有行政人員都必須聽命於國民黨,國家將無寧日。

況且,一個擁有不當黨產數千億、許多黨員前科累累卻逃避國法制裁、總統參選人的清白成問題、自提公投案卻反公投、人在台灣卻心在中國的政黨,說他們要反貪腐,要維全民利益,其誰能信?

中國國民黨要大家拒領公投票,我們應該堅定地請所有人都去領公投票,以實現直接民權。但國民黨沒撤回的「反貪腐公投」案,我們卻不能因為已領了該案的公投票,而糊裡糊塗地投下贊成票。換言之,有羞恥心的人都應該反貪腐,但不能望文生義地贊成國民黨的「反貪腐公投」,而中了該黨的詭計。

Fr : 自由時報(作者為陽明大學急重症醫學研究所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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