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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8-10

高貴的台灣人

新聞報導 - 楊緒東專欄
作者 台灣大地文教基金會董事長 楊緒東醫師
2009/08/10, Monday

自由

本基金會駐在台灣、活在台灣
228大神生在台灣、死在台灣
現在的我們吃在台灣、住在台灣

中華民國是歷史上的鬼國
護佑台灣人的是台灣國的先人
統派資源也是台灣人供給

您是台灣國的人民
還是生活在虛無中的中華鬼國?
想一想便知道

大地文教的同修
是要實踐台灣國的志工
人人皆是台灣國的傳承者
喝台灣水、吃台灣米、住台灣宅

就必須以高貴的台灣人為榮
喊出我就是台灣國的台灣人
勇敢向中國黨抗衡

您看阿扁當民選總統
紅衫軍喊得多響亮

台灣國的正宗台派
受多少委屈、忍受打壓的結果
如今妖氣橫行、民不聊生

現在
台灣瀕臨被阿九聯共制台滅亡之秋
祈求台灣神來保佑
內心卻無膽向統派挑戰
還談修行?
何來台灣人的道德勇氣?
不如參加共產黨還比阿九高一級

公開表態
台灣國、台灣人、台灣神的時候來臨了
因為上帝站在公義這一邊


畏畏縮縮依統派而生、不分是非
附遊於統派的國共會談之間
毫無人格、子孫必亡

台灣人就是台灣人
其所以高貴
就是勇於表現出身為台灣國、台灣人的氣質
統派又能如何?

統派害怕台灣神的正氣
2008之後不但帶賽又帶哀到了極點

我看不起不敢表態的台派
我看不慣忘恩負義的台派
我討厭躲在灰色地帶的台派

台灣神228護台大菩薩
聖山中的顯化
越來越清明

請問您自己
是妖派的魔子魔孫
還是有戰鬥勇氣高貴Formosan?

正如耶穌而說:
沒有勇氣的人,滾開
沒有信心的人,滾蛋
沒有感恩心的人,天厭之、天棄之

我們現在跟著台灣神
民主、自由、人權、公義的路行走
力量會越來越強大

大地要得是正義的勇士、同修
修得是道德勇氣
敢向中國黨Say No

這只是基本修持
大地不歡迎畏首畏尾的假修行
不歡迎屈服於邪統的迎合者

妖魔害怕正氣的人
妖魔害怕228大神的威能

想一想
要站在哪一邊?

台灣神的修行
沒有留人的禁忌
不爽就可以放心離去
這就是民主


(撰於2009/08/07)

延伸閱讀:
Hsutung's BLOG
楊緒東專欄

台灣大地文教基金會

2009-08-02

給阿扁總統的祝福



















For 敬愛的阿扁總統 ~

暗黑巫師出動 食死人軍隊

密佈天羅地網

窄密碗櫥中的魔法少年

肩負拯救魔法世界重任

麻瓜區長出招 黨政軍警特

導演全民公敵

高聳泥牆內的民主人權鬥士

背負台灣十字架

台灣之子與魔法少年

身 心 靈 的極致試煉

不孤單 不孤單

We will always support you

保重 保重

2009-07-30

胡錦濤 馬英九 看清楚 這就是台灣意識 你吞得下去嗎?

新聞報導 - 自由論壇
作者 Nathan | 贊若
2009/07/29, Wednesday
轉載自 http://twnathan.blogspot.com/

2009-06-17

主權在何方:ROC (China) or ROT (Taiwan)?

新聞報導 - 楊緒東專欄
作者 台灣大地文教基金會董事長 楊緒東醫師
2009/06/16, Tuesday

Hope Democracy

KMT等於ROC
阿九運作的很順手
KMT and Red China
Share with ROC
ROC是鬼牌

ROC於1971年消失
阿石被驅出UN
1948年阿石早已明示
ROC已經被Red China Communist滅亡

阿九玩弄假ROC
押台灣國的阿扁入牢
運作的是ROC的憲法與法律
十足政治迫害
台灣從此沒有人權

2009年之前
就開始國共兩岸會談
以KMT領導ROC
現在阿九要直接與阿共會面
出賣台灣

阿九逼台巴子下台
集黨、政、軍、警、特於一身
阿扁在牢中
沒自由、沒人權
關的是台灣人的希望
冀圖消除台灣人、台灣建國意志

台灣人民的街頭運動
單純、天真、幼稚
被DPP牽著鼻子走

有人會問
要主權、要人權、反集權、反親中…
數拾萬人吶喊、吼叫
所求為何?

我問
要ROC的主權?
還是台灣國的主權?


要ROC的體制內選舉?
ROC已經被國共會談
談完了

ROC選出來的DPP統總
還是離不開一中原則

聽說要贏得ROC的選舉
用體制內來運用
必須與台灣國阿扁切割?

阿扁的政治迫害
是明顯的事實
阿九的老師孔傑榮教授是人權法學專家
亦不恥阿九所作所為
DPP還把阿扁當成「鬼」?


全面放棄ROC的體制內選舉吧!
專心做獨立建國的反對黨

DPP當上ROC的總統
還是會走阿九的路線
如此一來與阿九何不同?

不拿台胞證
就可以放心與阿共會談
表示不出賣台灣了嗎?

如果我是阿共
DPP總統、拿DPP護照
亦可以好好的民共會談,不是嗎?

因為
ROC與PRC早就是「一中」了
誰統戰誰?

DPP捨不捨得ROC的選舉?
用ROC的選舉能建立台灣國?

阿扁的人權呢?

連阿扁受阿九政治迫害的事實
皆不敢去援救
談什麼主權?

談主權
又不敢說出哪一國的主權
處灰色地帶的矛盾
DPP要走出是非分明的道路才好


不要排斥台灣建國的本土派
不要迷失於中間選民
不要幻想中共會法外施恩

我懷疑某些DPP
是否被阿九or中共收買?

放心、放心
支持台灣國的鄉親
已經越來越多
也越來越聰明

ROC的選舉會支持DPP
不爽又奈何!
但是…
DPP必須有終極建立台灣國的目標

可是…
阿九現在的馬上急統
太厲害了
已經完成統一的初期大業
DPP現在只能隨波逐流?

請DPP運用一切力量
把阿扁救出牢房
還給台灣人信任
再談ROC的選舉
才會有意義
沒有人權、哪有主權?

而主權!
是ROC (China)?
還是ROT (Taiwan)?
或是理論上的模糊主權──2,300萬台灣人?


(撰於2009/06/15)

延伸閱讀:
孔傑榮要大家挺身「挺扁」!
魔考與因果報應
極權資本-妖風四起
Hsutung's BLOG
楊緒東專欄

2009-06-15

當法庭只剩下空殼

新聞報導 - 自由論壇
作者 鄭文龍律師
2009/06/15, Monday

文/鄭文龍律師

自從接任「扁案」辯護工作近半年來,親眼目賭台灣司法的亂象,令人痛心。本來對於此一國人矚目的世紀大案,期望能藉此展現台灣法治及司法健康成熟的一面, 沒想到剛好相反,一些正常法治國家所不應發生,而只有在專制獨裁國家才會發生的現象,竟然在本案都發生了。今藉此文批露此一現象,無非是希望台灣應再次澈 底改造我國的司法,建立公平、公正、有憲法意識、受尊重及信賴的司法。

以行政手段換法官,公然干預司法,違法違憲
陳前總統二次遭公開抽籤而受理本案的周占春法官無保釋放,執政者為了押扁,竟然公然以司法行政之方式干預審判,藉由違法違憲之方式換由蔡守訓先生來審理及羈押陳前總統。也就是說,為 了押扁,竟然可以公然干預審判,以司法行政之方式換法官,讓司法公信力蕩然無存。而更離譜的是,這種公然干預換法官是嚴重地違法違憲,一般有點良知的法律 人或法官絕對不會配合,然而,蔡守訓先生為首的合議庭竟然也甘之如飴,笑罵由人,真的是創造台灣二十一世紀的司法奇蹟。

特偵組洩露案情給媒體,藉媒體審判之方式打擊陳前總統,並變相剝奪其受公平審判之空間
陳前總統早已被部分媒體塑造成「罪人」的形象,不僅一般民眾帶著有色眼鏡看待本案,甚至連審理本案的法官亦難免被媒體影響、污染心證、而對陳前總統充滿偏執與成見,在如此惡劣的先天環境下,律師如何進行體制內、體制外的實質辦護,為自己的當事人平反以及爭取最起碼的公平審判權,過程中實在是步步危艱。

而本人在陪同陳前總統前往特偵組訊問時,發現竟然早上的偵訓過程,下午的晚報就一五一十的批露,足見特偵組洩密的情形相當嚴重。甚至有記者還主動告稱,特偵組提供偵辦之內容供媒體打擊陳前總統的情形,讓其看不過去。可見此種藉由洩密以打擊陳前總統之作法及心態可議。

羈押、延押不合理、不合法且不合憲
再來看的是我國落伍的羈押制度,對照鄰國日本的立法例,偵查中羈押期間為最長二十天,我國現行羈押制度相形落後,仍有押人取供、押期過長等違反人權之弊 病。無論官方如何將羈押胭脂抺粉為「必要之惡」,事實上,看守所就是監獄,看守所就是把所有尚未定罪的被告都當成是有罪人在處罰。不可諱言,我國現行羈押 制度確實違反聯合國「一九六六年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而有待修法。在「扁案」審理過程中,一再向蔡守訓先生主持的合議庭表示,在立法院通過公民與政 治權利國際公約施行法之後,司法人員應該與時俱進,對於我國過長的押期,做最謹慎的考慮、並做出最符合修法方向的羈押決定。然而,「扁案」的合議庭卻草率 漠視,自創非法羈押之理由,違法違憲。

尤其是,蔡守訓先生所主持的合議庭,表面上羈押的理由包括串證、逃亡之虞,但延押的裁定卻履履出現:「被告為卸任總統尚有社會影響力」、「被告出書」、 「接受外國媒體採訪」、「由卸任總統辦公室召開記者會」、「前往看守所會見者不乏社會知名人士」以及「攻擊司法」等無關乎羈押法定要件的理由,在在透露出 合議庭無法嚴守法律所規定羈押之要件,而自創羈押理由,透露出其羈押有報復性及懲罰性,但是,羈押並不是用來報復及懲罰,可見其羈押、延押已違法違憲。

漠視陳前總統的健康,顯不人道
陳前總統好好的一個人,從去年十二月三十日被押到現在全身都出現問題,例如,依台北縣立醫院之診斷,陳前總統的心、肺、眼、腳都已出現問題,走路也變成跛行,上下囚車也會喘。但是,蔡守訓先生的合議庭,竟然說陳前總統一切正常。

當羈押中的被告在開庭過程中身體極度不適的時候,不具專業醫學知識的法官,竟然不是送醫,而是在法庭上傳紙條,並輕挑嘲笑當事人,立即宣布還押看守所,草率剝奪被告戒護就醫的人權?令人難以置信。

如果不是陳前總統在還押看守所後,以不食、不飲水方式進行抗議,始遭看守所戒護送醫,並經臺北縣立醫院診斷證實陳前總統確實有心、肺、眼及足等多項病症, 其中包括心肌梗塞的前兆即冠狀動脈粥狀硬化、以及有失明可能性的青光眼,陳前總統不就含冤被誣指為作戲了嗎?法院可以輕視被告之健康及人道至此嗎?

欠缺憲法意識的年輕無社會歷練的法官制度,顯有改造之必要
再從其他的角度來看「扁案」,仍是問題叢叢。

(一) 首先,「扁案」的合議庭不具有憲法意識,大法官六二七號解釋強調總統有國家機密特權,應予尊重,司法機關不應任意介入總統此項特權。然而,「扁案」的合議 庭卻猶指陳總統核定絕對機密的行為無效,這樣的做法不但逾越「刑事庭」的分際、違反了「權力分立原則」、不尊重「憲法上總統的國家機密特權」,更應正視的 是,依合議庭的見解,以後台灣根本不需要有行政機關,一個法官就可以把行政機關給完全否定、推翻掉,這十分地嚴重。

(二) 其次,本文作者多次聲請勘驗偵訊中的光碟,發現諸多的弊端,以李界木於九十七年十月三十一日之偵訊光碟為例,經「扁案」合議庭於九十八年三月十日當庭勘 驗,即發現:(1)特偵組檢察官共有二十四次的脅迫、恫嚇;(2)計有三十二次打斷李界木,不讓其連續陳述;(3)總共有五次脅迫、誘導李界木一定要指摘 總統府的會議,是由陳前總統指示採取第一方案;(4)總共有兩次以利誘方式,要李界木認罪自白;(5)計有一次以詐欺方式要李界木自白。從勘驗光碟的過程 中,可以看到特偵組一再脅迫李界木若不配合,將變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之重罪來訴追(註:事實只有一個,該適用什麼法條、就應適用什麼法條,豈有配合就 訴追輕罪、不配合就訴追重罪,變來變去的道理),更一再恫嚇將「清算」李界木的財產,檢察官甚至說出:「五人共識五人一起辦」、「筆錄做出來,你會死的很 難看」、「你真的會傾家蕩產」、「把你押起來是為了讓你有台階下」等恐嚇性用語,顯然構成刑事訴訟法第一五九條之一 「顯不可信之情況」,依法前開偵訊筆錄不可做為證據。可是即使法官自己都親眼看到特偵組不擇手段的違法辦
案實錄,「扁案」合議庭事後仍裁示該次偵訊筆錄具有證據能力,那麼勘驗光碟作什麼?根本沒有用。「扁案」偵查期間的違法情形嚴重,「扁案」合議庭卻甘為違法之偵查程序背書,實難杜攸攸之眾口;三位法官人明明身在法庭,法官的眼睛硬是對特偵組的違法視而不見,法官的耳朵硬是對「扁案」律師的訴求置若罔聞,當法庭審理流於形式,法庭不過是一個沒有靈魂的空殼,最後的結果絕非法治國家正當程序所應許。

審理至今,更顯陳前總統的清白
事實上,「扁案」審理迄今,陳前總統的清白益發清楚明瞭,茲分三大案簡要說明。

(一) 國務機要費案的部分:(1)總統府會計處從上到下重要的幹部,共計有五位證人(前總統府會計長馮瑞麟、科長梁恩賜、邱瓊賢、藍梅玲及蘇志)的供述,已證明 慣例上國務機要費具有特別費之性質;(2)其次,包括行政院主計處、總統府、審計處三個行政機關的函覆意見,也都說明國務機要費具有特別費之性質;(3) 如比照馬英九市長特別費案「金錢混同」及「大水庫理論」,陳前總統擔任元首任期內,國務機要費確實「因公支出」用罄,並無不法所得,可見陳前總統涉及的「國務機要費」乙案,並不是法律問題,而是制度設計問題,實不應強行羅織陳前總統入貪污重罪。

(二) 龍潭購地案的部分:本案重要之共同被告及證人如林百里、辜成允、蔡銘杰、蔡銘哲、辜仲諒、魏哲和、李界木及夫人吳淑珍等八人皆已在法庭具結供述證明陳前總統與龍潭案無涉。可 見陳前總統在審理過程是經的起考驗。否則焉有所有重要之共同被告及證人都作證與陳前總統無涉。今合議庭竟然在庭訊時,對於有利於陳前總統之證人,明顯表現 出敵視及責難的語氣及詰問,其態度顯有可議。合議庭之指揮及訊問過程,應展現公平、公正,及平和的態度,且不有先入為主偏頗的訊問態度,也不應該因為過程 中有其他公務員行為具有瑕疵,即懷疑國家「兩兆雙星政策」。而既然八位共同被告及證人既然證明陳前總統無辜,亦應尊重,而不是凡事以懷疑有色的眼光去對待 及過度推論,此是檢察官的角色,誠非法官所應辦演的角色。

洗錢案的部分:由共同被告及證人林文淵、黃芳彥、黃維生、陳致中、黃睿靚、陳鎮慧、葉玲玲、徐立德、蔡鎮宇等九人的供述,足以證明陳前總統從來不管錢,且足以證明總統未曾參與開戶、匯款或轉帳等行為,清楚勾勒出陳前總統並無參與洗錢的事實。

扁案凸顯台灣司法再改革的迫切性
自接任「扁案」委任以來,曾見聞過特偵組的吳文忠檢察官「扣應」到「全民開講」的言論,吳文忠檢察官在媒體上公開表示「扁案起訴」有「漏洞」、有「爭執空 間」、「不是沒有無罪的可能」,更可見扁案的起訴確實有草率、證據不足等問題,令人難以理解地是「扁案」合議庭對於檢方的問題反卻沒有任何反應;甚至,近 半年來的審理,交互詰問的諸位證人都指出陳前總統並未涉及貪污,合議庭卻置之度外,執意延押陳前總統,顯然讓交互詰問之制度空洞化?也讓律師在法庭上的辯 護活動只是變成讓「扁案」合議庭正當化其審判權的理由,誠屬悲哀;更遑論,「扁案」律師所提出種種符合人權、符合法治的訴求,合議庭皆置若罔聞、聽而不 理,執意違法、違憲審理「扁案」。當法院的審理徒具形式,聽不進當事人任何聲音的法庭只不過是一個沒有靈魂的空殼法庭,這是台灣司法的悲哀。希望藉由本文 能喚起社會大眾正視「扁案」違法違憲的問題,支持司法改革之呼籲,讓台灣成為真正的民主法治國家。

source:台灣e新聞

延伸閱讀:
孔傑榮要大家挺身「挺扁」!